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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将公立医院推向市场

04-24 来源:本站原创

  新医改将公立医院推向了市场竞争的大潮

  新医改方案出台后,有声音认为新医改“摒弃市场化,回归公益性”,也有声音认为“新医改”并未摒弃市场化路线,您如何界定此次新医改的方向?

  蔡湛宇:不光是新医改方案,包括之前国家出台的各项医疗卫生制度、政策,从来没有否定过公益性,公益性始终放在首位。而这次新医改方案进一步强调了公益性质。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 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产品”将成为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属性,这是医疗卫生发展的重大的理念创新;

  第二、 “全民医保”目标的提出。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在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

  第三、 公立医院补偿政策的完善。新医改方案指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当然,在新医改方案中,我们还可以从“政府主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字里行间里来体会此次新医改的公益性。新医改方案在强调公益性的同时,并没有摒弃市场化的路线。比如就公立医院改革这块,我认为新医改将公立医院推向了市场竞争大潮。

  如果说新医改方案把公立医院推向市场竞争大潮的话,这背后有哪些具体机制或者说政策在牵引公立医院走向市场竞争的大潮?

  蔡湛宇: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有了一个清晰的界定。最典型的就是将公立医院作为产品的提供者。公立医院所提供的产品包括了基本卫生产品、特需产品、特色产品等多种类型。这类似于企业的基本功能,即产品的提供者。

  二是新医改方案中提出的“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法人责任制是责、权、利制衡的一种企业行为。对于公立医院来讲,法人责任制在责、权、利方面均会有明晰的要求。从市场的运行方式来看,这也是市场的一种职能。

  三、市场份额大小将是公立医院在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指标。市场份额主要是指公立医院所提供的产品的份额,包括质的方面,也包括量的方面。但量可能是一个主要的因素。从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式来看,公立医院是产品的提供者,公益性是它未来生存与发展的方向,但在发展的具体方式上,公立医院将以占据市场份额的多寡来决定其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大小。只有市场份额大,政府、医保机构才会购买公共产品,甚至包括社会的赞助和政府的财政支持相对才会更大。

  基于以上三点的考虑,我认为新医改方案是把公立医院推向了市场竞争的大潮。

  刚刚我们谈到新医改进一步强调了“政府主导”、“公益主体”等总体“医改”原则,那么,公立医院在这种市场竞争过程中如何避免过度的市场化?

  蔡湛宇:我们需要理清公益性与市场化之间的关系。医院公益性与市场化没有必然的对立性,两者从来就不是一个矛盾体。很多人把市场化说成是一匹洪水猛兽。人们往往认为医疗行业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走向市场化的话就意味首公益性的缺失,医院就成了营利机构。从经营管理的角度来看,我从来不说市场化是一匹猛兽。医疗行业同其它行业一样,不可能脱离市场化运作的轨道,只是相对来说,医疗行业有它的特殊性,要提供公益产品,但是从运营规律上来讲,市场化对于公立医院的运行是没有任何危害的。市场化并不完全代表逐利的。

  公立医院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市场份额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公立医院能否生存下去。医院的评级、资源配置等都将以市场份额作为重要的指标。具体来说,政府或者第三方将购买市场份额较大的医疗产品或服务,如果一个医院的医疗机构逐利,市场机制将会发挥调节作用,医院面临的将是基本卫生产品、特需产品、特色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少,以至没有买主,可以想像的是,这种医疗机构的发展将会很艰难。所以说这种机制已经让医疗机构没有了逐利的动力。公立医院是公益产品的提供者,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这一特征,不满足这一特征,公立医院就没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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