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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救助亟待加强

05-08 来源:互联网

新农合医疗救助亟待加强

www.39.net  2007-11-27     今年初的时候,国家制定了明确的目标——2007年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更快发展。

  那么,这个目标目前完成得如何了?从卫生部最近公布的2007年第三季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来看,新农合的进展不错:全国参加新农合人口7.26亿,参合率为85.96%,比去年同期的80.49%的参合率略有提升;而在筹资方面,中央财政补助及落实情况有明显提高,第三季度到位经费占本年度已筹资额的23.23%,而去年同期仅为13.14%;这次公布的新农合受益面已有比较大的拓宽,从去年累计受益(含住院、门诊、体检及其他)的5578.57万人次到今年的26331.89万人次。

  医疗救助亟待加强

  从最新的数据可看出,各地不光是如期实行,而且超额完成了新农合的既定目标。不过,在成绩面前,专家们却显得很谨慎,他们看重的不光是这些数据,还有不少实际问题也引起了他们的关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系主任陈少贤教授认为,新农合的受益面还是偏小了些。他表示,新农合应向大病统筹、门诊报销和医疗救助形式相结合的方向前进。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新农合筹集的资金也会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地区可以在筹集的资金里划出一定比例专用于大病统筹,还有部分基金要用于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报销。农民常见病的诊疗得到一定的报销,其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然也会提高。然而现在的大病统筹还不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许多地区的报销封顶线设在1万元,虽然有的已经把封顶提高到3万元,甚至到5万~6万元。但实际上还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一个重病患者的花费可能需10万~20万元,尽管新农合最高可以报销5万~6万元,但患者的家庭还是难以承受不足部分的费用。因此在特大疾病方面,合作医疗的救助力度通常是不够的(大病统筹报销大多在30%以内)。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得有个医疗救助来保障参合农民。

  陈少贤表示,医疗救助要拓宽资金的来源,如政府统筹合作医疗时可以适当抽出一小部分,又如由现在社会上各种慈善机构提供,或者还可以采用出售福利彩票等形式筹集经费。如此一来,基本医疗报销问题、住院报销问题和重大疾病的救济问题都得到解决,受益面会变广,群众满意度会提高,也有助于将来新农合向全民医保过渡。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卫生经济专家也赞同陈少贤的看法。他指出,现在农民真正患了重病大病,从新农合得到的补偿还比较低。尽管现在绝大多数试点地区已经实施了二次补偿,但对于那些患疑难重症的农民,其经济负担依然难以缓解。原因很简单,新农合规定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可以报50%~60%的费用,在县医院只可报30%~40%。但真正患了疑难重症的农民,必须转诊到城市大医院,但是到大医院诊治有两点无法让农民满意:一是报销比例更低甚至无法报销;二是对于疑难重症,使用新农合用药目录与诊疗目录中的药品来治疗时往往无法满足疾病的需求,因而导致费用更高,农民更加难以承担,而新农合的二次补偿也无法填补这个过大的资金缺口。

  “目前,新农合已经实现了与农村医疗救助的密切结合,其成效十分明显,但是,医疗救助的理念与实施操作还有瓶颈待破。”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王保真教授补充说,由于民政部门救济的管理不尽规范,救助的方式也未改变——依旧实施传统的定额救济,因此,真正患了疑难重症的农民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时,能够得到的医疗救济金额很少、比例也很低,对于疾病的诊治只能是杯水车薪。

  此外,从医疗救助制度的管理与实施来看,由于民政部门从事医疗救助工作的人员有限,宣传的力度也欠缺,未能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医疗救济申请的途径和手续也比较繁琐,更缺乏相应的立法或监督措施,使得医疗救助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的医疗救助属于兜底性的,仅能维持其最低标准,所以还需要社会大众、社区发扬爱心,需要舆论宣扬慈善,多方救助才能真正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农民。”王保真如是说。

  理论实践有待深化

  王保真向《医药经济报》记者表示:“如果仅仅就当前新农合制度的框架和实施方案等问题而言,似乎没有太多的理论问题需要研究。但随着整个医疗保障实践的发展,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展的加快,尤其是党的十七大特别强调要重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民生问题,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新农合作为一项关系民生的医保制度,必然涉及基金的筹集、分配、管理、支付与保值、增值等环节,其自身的管理还需继续规范,实施方案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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