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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药监局严打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05-12 来源:互联网

湖北药监局严打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www.39.net  2008-5-10  39健康网社区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08年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决定继续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局将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医疗器械等5个环节出现的5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专门列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将其列入2008年药品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五个环节,五类违法行为

  该局针对5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注册环节,配合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针对药品注册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生产环节,配合GMP认证检查(包括飞行、跟踪以及拟启动的按品种工艺认证),查处违反GMP的典型案件;查处使用化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直接生产药品的案件;加强对出口药品中违法案件的稽查。

  在流通环节,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查处非法邮购药品案件;探索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行为的具体方案;与整治非法药品广告相结合,抽验、查办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品种,对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继续查处违法销售兴奋剂药品案件;查处地下非法回收药品违法行为。

  在使用环节,查处违反规定配制医院制剂的案件。在医疗器械环节,查处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的假劣医疗器械案件。

  针对目标,有的放矢

  为实现上述各环节的重点目标,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各项保障措施。

  深化药品抽验机制改革,将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作为专项抽验的重点,启动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确保抽验工作的靶向性和针对性。

  加强全省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发挥快检车高效、机动、快捷的特点,充分发挥其在基层药品快速检测、抽验、稽查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监检协作长效机制,使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

  建立长效机制,拓宽案源渠道。在省内主流媒体公布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举报投诉电话,欢迎群众举报。对于前一阶段反响良好的“购买假药先行退付”制度,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继续实施并加以完善。出台《药品日常监管中所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移送的规定》,详细规定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程序,确保办案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积极受理群众对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举报投诉,保证登记率达到100%。

  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在全省推行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认真审查定点药店资格,为过期药回收提供保障。定期发布质量公告,公开曝光假劣药品及典型案件给公众以警示。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稽查队伍自身素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举办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实施行政处罚“四分离”,规范执法行为。在全系统开展“十大案件”、“十大稽查能手”的“双十”评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实习编辑:周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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