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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多宁

05-3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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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作用:
本药是一种I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I)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

   HIV-I感染的成人、青少年和儿童的抗病毒联合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本药与蛋白酶抑制剂和/或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合用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口服600 mg。本药可与食物或不与食物同服。为改善对神经系统副作用的耐受性,在治疗的头2-4周,以及持续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建议临睡前服药。

  青少年和儿童(17岁及17岁以下) 本药仅可给予确信能吞咽胶囊的儿童,可与食物或不与食物同服。本药与蛋白酶抑制剂和/或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合用的推荐剂量依次如下:

  体重为13-15 kg者,剂量为200 mg,每日 1次 ;
  体重为15 -20 kg者,250 mg,每日 1次 ;
  体重为20-25 kg者,300 mg,每日 1次 ;
  体重为25- 32.5 kg者,350 mg,每日 1次 ;
  体重为32.5-40 kg者,400 mg,每日 1次 ;
  体重为40 kg或以上者,600 mg,每日 1次。

  尚未进行本药用于3岁以下或体重低于13 kg的儿童的研究。 已有某些偶然服用每天2次600 mg的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增多的报告,一名患者出现不自主肌肉收缩。

  本药过量用药的治疗需采取一般支持性措施,包括监测生命体征并观察患者的临床状况。可给予活性炭以帮助去除未吸收的药物。尚无本药过量用药的特殊解毒剂。由于依非韦伦与蛋白高度结合,不大可能利用透析有效地从血液中去除该药物。

注意事项:
本药禁用于对本产品任何成分明显过敏的患者。 本药不得单独用于HIV治疗或者以单药加入无效的治疗方案,而总是应该与一种或一种以上新的、尚未给予过该患者的抗逆转录病毒药合用作为起始治疗,选择与本药合用的新抗逆转录病毒药时,应考虑到病毒的可能交叉耐药性。单独使用本药治疗时,病毒会迅速出现耐药性。

  如果联合用药方案中任何抗逆转录病毒药因怀疑为不耐受而被中断,应慎重考虑停用所有抗逆转录病毒药。不耐受症状消除的同时,应重新开始抗逆转录病毒药治疗。抗逆转录病毒药间歇性单药治疗和连续重新采用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增加了产生选择耐药性突变病毒的可能性。

  皮疹:有关本药的临床试验中,报导有轻度至中度皮疹,通常在继续治疗时可消退。适当给予抗组胺药和/或皮质激素类药可改善耐受性并加速皮疹消退。低于1%的经本药治疗的患者报导出现伴有水疱,湿性脱屑或溃疡的严重皮疹。多形性红斑或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的发生率为0.14%。

对于发展为伴有水疱、脱屑、累及粘膜或发热的严重皮疹患者,应停用本药。如果中断本药治疗,还应考虑停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以避免耐药病毒的产生。经本药治疗的57名儿童中,报告有20例皮疹(35%),2名患儿为严重皮疹(4%)。患儿在开始接受本药治疗前,可考虑采用适当的抗组胺药预防。

  特殊人群:由于依非韦伦代谢普遍受到细胞色素P450-中介,以及慢性肝病患者应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本药应慎用于肝病患者。对肾功能不全患者,尚未进行依非韦伦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因只有不足1%的依非韦伦以原形经尿排泄,所以肾功能受损对清除依非韦伦的影响很小。

  肝酶:对于已知或怀疑有乙型或丙型肝炎病史的患者,以及使用其他具有肝脏毒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建议监测肝脏酶类。对于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5倍的患者,需要权衡本药连续治疗的益处与未知的严重肝脏毒性的危险。

  胆固醇:接受本药治疗的患者,应考虑监测其胆固醇水平。

  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 在给予依非韦伦的动物中观察到有畸形胎仔,因而,服用本药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应联合采用屏障孕法和其他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或其他激素类避孕药)。 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足够并严格对照的研究。妊娠期间,只有当可能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可能危险时,才可使用本药。

  哺乳妇女:对大鼠的研究已证明依非韦伦从乳汁中分泌。尚不知道依非韦伦是否也从人乳汁分泌。

  对儿童的影响 尚未对3岁以下或体重低于13 kg的儿科患者进行本药的临床研究。

  对老年人的影响 临床研究中经评价的老年患者数量较少,不足以确定他们对此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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